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母线系统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检验样品应为长度不小于6 m,至少有一个连接点的直线形母线干线单元。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上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检验规则
a)用作型式检验的母线系统必须是主要制造工艺装备齐全的正式试制的样品;
b)各试验项目可按任意次序或在同一型式的不同样品上进行。有特殊要求的地方在具体项目中说明;
c)所有试验项目都能通过和所有承受试验的试品都合格,才认为母线系统的型式试验合格。否则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甚至改进设计、工艺、工装等重新进行,直到型式检验合格为止,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提请鉴定。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a 一般检查;
b机械负载试验;
c温升试验;
d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
e短路强度试验;
f验证电阻、电抗和阻抗;
g验证绝缘电阻;
h介电强度试验;
i验证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j验证母线槽与分线箱插接的机械操作;
k验证外壳防护等级。